上海宅基地可以买卖吗

上海宅基地通常不可以买卖。宅基地是农村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用的土地,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,个人对宅基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,禁止进行交易。根据《宪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,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集体所有。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,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。
然而,有一些例外情况,比如:
1. 宅基地的买卖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,且转让人与受让人需同为本村村民。
2. 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,需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和乡级政府的批准。
3. 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,即受让人无宅基地。
4.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,需地随房一并转让。
需要注意的是,宅基地的买卖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,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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